我女儿在某公司上班跟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在中途不想做,应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你女儿虽然与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但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即可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2009-11-24 14:11:14
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若不存在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你女儿单方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赔偿及责任的承担依合同中的约定及法律规定执行。
2009-11-24 13: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