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外公的房子。他的第一任妻子去世后,娶了第二任妻子,然后他自己去世,我的第二任外婆又招进了我的第二任外公,现在所有老人都已经去世,请问:留下的遗产该怎么分配?(注:1、我妈妈是第一外公和第一任外婆的亲生女儿,我的两个舅舅是第二任外婆和招进来的第二任外公的孩子;2、现在房产证已丢失。)请问我的两个舅舅有遗憾房子的分配权吗?如果有,他们每人又该分配多少?
1、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你两个舅舅有房子的分配权,2、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你舅舅每人应分房子的份额为百分二十八点一。
2011-09-17 10: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