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咨询一下,我于2000年聘用在某县的行政单位驾驶车辆,至今也没签聘用合同,每年的休假也没有,工资每月只有700元,养老保险更别提了不给上,合同法已修改了,但单位也不太理睬是的,好象爱干不干,不干走人是的,这种情况咋办?请帮助解答一下,谢谢。
1.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2.没有休假,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3.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要求补缴。
2009-11-24 21:43:28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时间从08年1月1日起算;年休假的加班工资;补缴保险。 劳动法三人行:http://007heli.blog.163.com/
2009-11-25 14:27:26
1 。支付双倍工资。 2 。支付加班费。 3 。补发工资。 4 。劳动仲裁。 5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27 14:59:1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