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12月购买正在建筑的楼房,并且交首付款十万元,合同规定2011年7月交房,可是至今楼房未竣工,因为没有住房就耽误了我结婚时间。现在已经延期2个多月了,请问违约金要怎样计算?(合通只说违约赔偿,没有一定的赔偿标准),请问国家规定的赔偿金是多少?先谢谢!
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2011-09-19 14: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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