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一家烤肉店吃饭,去时天还亮,出来时天已经黑了,正好脑子里想事,隐约看到一辆自行车,以为是自己的,就拿钥匙去开,没开开才发现不是自己的车子,自己的车子放到对面,大厦放车子那个地方有录像,如果被录下,是不是会被人误认为偷自行车?
由于天黑,误以为别人的车是自己的,这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错误认识,即使被录像监控到,也不是盗窃的行为,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所谓盗窃必须具备盗窃的犯罪故意,即在主观上具有盗窃他人车辆据为己有的心理状态,你没有此心理的故意状态,其行为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所以你的行为属于过失行为,不构成任何犯罪,也不属于违法行为。
2011-09-18 08: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