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

咨询者 : baozi860214 - 北京     时间 : 2011-09-18 21:36:04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名家政人员,现在不想在这东家做了,但和东家合同上写得是等东家找到合适人选才可以离开,请问这样是否合理?东家还说我若现在走就只给半个月的工钱(我做了一个月),这样又是否合理?如若不合理,我该怎么做?

  最佳答案

牛国荣律师   [北京]    15810115959

该项约定是无效,同时对方的说法是违法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2011-09-19 10:13:18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仲裁

2011-09-19 09:23:47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你可以申请仲裁。Q Q1508661101

2011-09-19 09:24:0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