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最近提出离婚诉讼,法庭上我说我和我老婆十几年没有夫妻生活。开庭时我老婆称我和她感情很好,她不愿意离婚。我在外面租房居住,但是我的生活用品还在我原先和我老婆一起居住的房子里,她居住在那里,并且把门锁换了,钥匙也不给我。请问?她把门锁换了,这能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谢谢!
分居满两年,是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
2011-09-19 15:13:50
可以作为间接证据之一
2011-09-19 16:49:0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