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与男友认识同居,2006年生育一男孩,同居期间没有登记结婚,2007年男人分手,孩子跟着男方生活,2007年一直到现在都是分开的,2009男方非法通过关系把我的户口迁移到他家的户口, 我现在要结婚, 我现在回老家打户口,我的户口上面是已婚,前男友是未婚,这不明摆着是当地派出所搞得鬼嘛! 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只想把户口从前男友家迁移出来,可是当地派出所不给迁,我想通过法律解决事情,又不懂,。
1、2人未登记结婚,不符合婚姻法第9条规定,不可以迁户口。 2、因此,此次迁户违法,你有权要求派出所撤销变迁,将户口返回原籍。 如派出所拒绝的,你有权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011-09-19 14:41:03
户口迁移必须是自愿的,你的男友在没有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将你的户口迁到他的户下属于违法的,也是无效的,你的户口是已婚,你的男友是未婚,你们在法律上不是夫妻关系,你的户口落在他的户下没有法律依据,当地的派出所不为你办理户口迁出属于渎职行为,你有权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依法为你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011-09-19 14:4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