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和妻子结婚后生育一个女孩,因感情问题不好离婚,婚后所生女孩不是我的无血缘关系,我已抚养六年,请问我怎样才能要回我这六年来对孩子的抚养费,<女方无工作>我已离婚一年,上诉期限为多少时间,谢谢。 [法制日报手机报]读者提问(最佳满意答案将刊登在手机报上,并署解答律师姓名)
你抚养六年了本身和你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给你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你可以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的妻子违反了上述第二项的规定,你可以要求支付你六年的抚养费,还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赔偿金。 起诉的审理期限,简易程序是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 北京魏国鹏律师
2009-11-26 13:57:28
鉴于此事给你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精神伤害,你可通过诉讼解决,以你的前妻为被告,要求被告给付6年孩子的抚养费,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的一审审限:简易程序3个月内,普通程序6个月内。法院应当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2009-11-26 13:31:32
你好,因你与孩子无血缘关系,所以你没有抚养的义务,对于六年间你为抚养孩子所付出的抚养费,你可以要求前妻予以返还,同时可以主张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你可以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你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009-11-26 21:4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