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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买卖纠纷?

咨询者 : fa110312 - 广东     时间 : 2009-11-26 15:45:47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一家鞋子专卖店买了一双鞋子,合格正上说包一个月,可我才穿了一天就出现表面断开的问题,我拿到店里去找他,店里开始说是特价商品,不能退换,后来我打电话到总公司交涉,按他们的指引我打了六七个电话,到最后还是说和店里解决.后来店长又打电话给我说要把鞋子拿回总公司去检验,要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我就说不能接受,请问他们这样做有没有侵害消费者的权益?我想把鞋子照片发给总公司看或放在网上,这样有没有违法?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专卖店应当退还你购买的不合格鞋子,店里的做法侵犯了你的合法民事权益,应当纠正。若协商未果,可通过消协解决,也可通过诉讼解决。照片发给总公司要求解决问题可以。最好不要发到网上。

2009-11-26 16:00:57

周光成   [江苏]    13064938045

他们这样做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当然你把鞋子照片发给总公司看或放在网上,只要是真实的,就不违法。

2009-11-26 16:02:52

郭叔平   [河北]    13832080774

你好: 看了你说的情况感到非常气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都规定,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有要求退货或换货的权利,产品的销售者有履行该义务的义务。 你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2009-11-26 16:26:51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该商家应该给你退货,不论是特价商品也应该保证质量。你应该到消协进行投诉。

2009-11-26 16:45:19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2 。如果不行,到法院诉讼解决。 3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26 16:46:43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可以先到当地消协投诉,解决不了的话,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2009-11-26 17: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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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如果商家是以瑕疵或其它问题降价处理的,在消费者购买前,应提前告知,消费者能够接受并购买的,可以不退不换。对于未标明“处理品”或瑕疵状况的打折商品,即使是降价销售,如果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也有退换货的责任。 2 到法院诉讼,最好协商解决。

2009-11-26 17: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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