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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补偿问题,敬请解惑,急!急!急!?

咨询者 : fa110352 - 广西     时间 : 2009-11-27 02:16:43    状态 : 已解决



某局以建设教学楼为名,于2003年3月与我家签定合同,征收我家住房,并许诺3个月内会给我家地皮用以建房,然而今已快7年了,他们还没有平好工地,没有给出我家地皮,更没有给与任何安置补偿或安置住所行为,致使我家老少几口常年流离失所,有家等若无家。 请问,我家该怎么办?能否得到安置补偿或其它补偿?若有,该补偿又该如何结算?从哪年可以算起? 听闻,最近该局有将该工地卖给别人的打算,那么,他身付纠纷官司,可以合法或有权将工地转让或出售吗?到时我家的建房拆迁安置补偿等纠纷又该与谁去理论? 今年12月又必须要开庭上诉了,此些问题迫在眉急,一直困扰着我,敬请各大律师能给与解惑及帮助。

  另外 1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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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当时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2)安置补偿或安置住所要根据您双方的约定,没有约定的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标准及当地的生活水平考虑补偿。 (3)他身付纠纷官司,只要法院没有冻结或告知其不能处分的行为,其可以可以将工地转让或出售。

2009-11-27 04:29:46

唐康   [吉林]    15543140357

聘请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2009-11-27 07:20:25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拆迁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你可以依法获得拆迁补偿,拆迁补偿从2003年起结算。 请委托律师维权。

2009-11-27 08:40:06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应该在诉讼到法院时进行财产保全申请,才能有所得。

2009-11-27 08: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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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迁补偿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依约履行,否则应负违约赔偿责任。建设单位现在逾期不交房,如果协议中约定了赔偿数额或赔偿计算方法的,应按约定履行,没有约定的,应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必须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否则是无效合同,造成损失的,由买卖双方承担赔偿责任。

2009-11-27 10:21:08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土地出让必须合法。 2 。否则无效。 3 。损失买卖双方承担。 4 。依法应当给与补偿,安置费用。 5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27 10:34:59

杨波   [北京]    18601053991

征地、征用手续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请律师帮你策划一个具体的维权方案。

2009-11-30 08: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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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的不是太明白,应依据合同执行。

2009-12-01 14:39:27

于伏海   [北京]   

你好,既然有合同,对方已经违约,那你可以起诉对方,让对方履行协议,并赔偿你的损失。法院叛你胜诉后,对方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冻结对方的财产。

2009-12-01 14:50:36

金占良   [北京]    18710027319

你好,这样的案子你应当委托律师代理,律师会为你维护合法权益的

2009-12-02 15: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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