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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否提起法院起诉赔偿?

咨询者 : fa280696 - 广东     时间 : 2011-09-20 10:41:02    状态 : 已解决



交通事故后,由于肇事方无经济能力赔偿,当时本人是在上班途中,报了工伤保险,后来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评为十级。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该享受10级的待遇!但是人社局说,承认工伤事实。但是赔偿按保险法由第三人造成的伤害由肇事方承担,可是当时肇事方只给的医院费用,这个评定的费用没有给。而且当时交通事故应做司法鉴定,但是当时没有做的原因就是肇事方没钱赔,想直接做工伤保险得了!可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来后一年后才告知不能享受待遇。我想起诉肇事方又过了法律诉讼时效了!这种情况怎么办》??现在做司法鉴定能否受理?法院能否受理这个赔偿?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属于工伤的,应享受工伤待遇。如单位交了社保的,工伤待待遇由社保基金与单位共同负担,如单位未交社保的,工伤待遇由单位承担,工伤职工本人不必承担任何费用。如有关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待遇的,你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要求肇事方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有时效限制,应在出事后一年内起诉。

2011-09-20 11:01:30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邹高飞   [上海]    13816872966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11-09-20 10:58:5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你现在起诉肇事方没有超过法律诉讼时效,你一直没有放弃对肇事者索赔的权利,你的诉讼时效从你做完伤残鉴定之日起开始计算是一年,你害没有做伤残鉴定,诉讼时效的期限害没有开始计算。 2、你作为受害者有权要求法院为你做伤残鉴定,法院能够受理这个案件,这是法院的职责。

2011-09-20 12:09:39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可以与律师联系,进一步分析,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11-09-21 11:58:42

陈广康   [广东]    13600018821

有工伤认定,且有受伤事实。 可起诉同时要求工伤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 有需要,可联系本律师。

2011-09-21 1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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