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实行新农村建设,靠路边的统一规划盖楼房(二楼),没钱盖不起的就让卖掉。这样的规划合理么?这样导致我们没地方住,该怎么办? [法制日报手机报]读者提问(最佳满意答案将刊登在手机报上,并署解答律师姓名)
规划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根据该法规定,规划单位必须对你进行合理安置,不能侵犯你的正常居住的权利,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2009-11-27 15: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