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内上夜班时,电动车停在工厂专门给员工设制的停车场内被偷(工厂没有收取员工管理费)!工厂出口大门有一半没了!但有值班室,内有门卫。 我的电动车是一年前买的,花了2700块,而且保养的很好。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工厂应该赔偿我多少钱?如果工厂不予赔偿我应该怎么办?找那个部门投诉?
确认工厂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依据的是其是否有过错,但是本案工厂没有明显的过错,可以依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57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根据该法规定,工厂应该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
2009-11-27 14: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