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遗产能否要回: 两年前我将我自建的一栋三层楼房作为遗产以分家的方式赠给了我的两个儿子,经全家人协商(另有三个女儿在场,但没参与分遗产),大儿子补四万元给小儿子后.房屋产权全部归大儿子,并于去年将产权过户给了大儿子(土地使用证还未过户).去年六月小儿子因癌症早亡.今年十月我因病要去贵阳做检查并告知了大儿子,大儿子推三拖四最后竟当着两女儿的面跟我发生冲突,出口不尊,还动手推搡了我, 现我觉得心灰意冷,与儿子感情淡漠,想要回房产不知可否要回,需要收集哪些证据,谢谢! [法制日报手机报]读者提问(最佳满意答案将刊登在手机报上,并署解答律师姓名)
根据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据此,你的大儿子不履行扶养义务,你可以主张撤销赠与,你的女儿可以出庭作证。
2009-11-27 12:58:33
你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被赠与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你可以依法撤销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所以你有权撤销赠与,要回你的房子,但是房屋已经过户,你必须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
2009-11-27 14: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