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离婚后,前夫不肯给抚养费?

咨询者 : fa280806 - 广东     时间 : 2011-09-20 14:20:02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与前夫今年初离婚,当时由法院出调解书调解离婚,离婚后小孩归我抚养,每月其支付700元抚养费,每月他有四次的探望权.现支付了半年的抚养费后,他以不能给他自行带小孩出去为由拒付抚养费?请问他这样做合法吗?如不合法,我需到法院怎么告他?而且抚养费是否需要到一定金额后才可以告他?

  最佳答案

杨长喜律师   [河南]    13015580286

1、不合法。你前夫以不能给自行带小孩出去为由拒付抚养费,违反法院的调解书,更无法律依据,。 2、你只要到法院依原法院离婚调解书为立案依据,申请执行离婚调解书上的的抚养费就行,不需要另行起诉。

2011-09-20 15:36:58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程建锋   [广东]    13751135696

无论金额多少,你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1-09-21 10:14:24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2011-09-21 11:45:40

陈广康   [广东]    13600018821

申请执行。

2011-09-21 15:08:14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10岁以上要参考小孩的意见。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但也要参考当地实际消费水平。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2011-09-21 18:44:48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