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前夫今年初离婚,当时由法院出调解书调解离婚,离婚后小孩归我抚养,每月其支付700元抚养费,每月他有四次的探望权.现支付了半年的抚养费后,他以不能给他自行带小孩出去为由拒付抚养费?请问他这样做合法吗?如不合法,我需到法院怎么告他?而且抚养费是否需要到一定金额后才可以告他?
1、不合法。你前夫以不能给自行带小孩出去为由拒付抚养费,违反法院的调解书,更无法律依据,。 2、你只要到法院依原法院离婚调解书为立案依据,申请执行离婚调解书上的的抚养费就行,不需要另行起诉。
2011-09-20 15:36:58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10岁以上要参考小孩的意见。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但也要参考当地实际消费水平。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2011-09-21 18: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