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婚后动迁分得一套使用权房,动迁调配单写明该套房子分给我和前夫二人。2007年我与前夫协议离婚,离婚时因房子是使用权,所以没作任何处理。我们口头约定,该房子我有永久居住权,因此离婚后,我一直居住在该房子内,今年年初,因我母亲身体不好,需要我照顾,我才搬出去。现在前夫要将房子产权买下来,然后卖掉。请问律师,房子卖棹的钱我有份吗? 我与前夫离婚已4年,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1、有你的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没超过诉讼时效;你所起诉的是你们双方明知(况且你一直居住)未分割的财产。
2011-09-20 15:11:22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未超过诉讼时效。如需帮助,可和本律师联系。
2011-09-22 13:28:30
你前夫要购买此房产需要你的同意,否则,无法购买为产权。 可以两人共同购买,然后起诉分割。
2011-09-26 17:03:1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