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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可以作为遗弃罪的证据吗?

咨询者 : fa280822 - 黑龙江     时间 : 2011-09-20 14:50:53    状态 : 已解决



我丈夫在家时变相的逼我提出离婚,以离婚为目的,变相的逼我签离婚协议数份,然后又不按离婚协议内容办理离婚。因我是残疾人,残疾证上他是我的监护人,我现在买断在家,他不覆行监护职责,拒绝夫妻间相互抚养义务,不给我任何生活费,并声称他有小老婆了,09提离家至今不归。他曾起诉离婚,我不同意,法院末判离,他仍不回家,请教您,当初的离婚协议没经过公证,现在这个无效的离婚协议能否作为遗弃罪的证据起诉。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离婚协议在离婚登记时才生效,因未登记离婚,故该离婚协议不生效。 2、夫妻有抚养义务,他不履行监护职责、拒不支付生活费,还在外养小老婆的,构成遗弃。 3、离婚协议书可作为遗弃的证据之一。

2011-09-20 14:54:10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你丈夫以威胁等手段逼迫你离婚是违反婚姻法离婚自由的原则的,你们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自由的原则,也没有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所以你们的婚姻关系依然存在。 2、在你们婚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你丈夫没有对你进行任何照顾,没有履行夫妻应该尽的义务,你是残疾人应该得到特殊的照顾,你的丈夫没有依法履行这些义务,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遗弃罪,你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你丈夫在外面养小老婆的行为构成了重婚罪,你可以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4、你们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是在事实上是真实的,可以证明你丈夫为了逃脱抚养你的义务,变相逼迫你签订离婚协议,可以作为其对你构成遗弃罪的证据。

2011-09-20 21: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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