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父亲早晨骑着自行车(靠路右边行)在上班的途中被后面上来的汽车撞了一下,造成手指轻微骨折,目前正在医院治疗。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在此次事故当中我的父亲有无责任; 2.责任(目前医疗费用对方在付)方应赔偿那些费用; 3.处理事件费用是由什么单位主导; 4.此次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5.如属于工伤请问应如何申请,工伤将会处理那些费用; 6.在事故责任对方处理的费用当中,工伤当中还会处理重复的费用吗。 以上盼复,不胜感谢!
1.你父亲无责任。 2.责任方应该配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和交通费。 3.有司法机关负责处理。 4.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依法属于工伤。 5.到劳动局申报工伤,包括工伤赔偿金等费用。 6.会处理的,伤者可以得到双倍的赔偿。
2009-11-27 22:52:16
1、根据您的描述,您的父亲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 2、您父亲应当属于工伤,由所在单位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 3、认定工伤后,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工作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赔偿。
2009-11-28 00: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