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处抵债房(位于广东),债主96年将房屋抵给我公司(当时没有房产证),97年我公司办事人员到广州并入住此房,99年返回。2000年发房证,不知何原因,房产证被债务人转卖的第三方领取,并强行进入房内,将我方物品销毁。房屋至今被锁。2008年由我市法院裁决强制执行拿回房证。迄今,我方多次派人前往协调,但始终未见入住人员。 请问,这种情况将如何处理?希望各位律师指点帮助!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本律师理解你通过你市法院已将该房产执行到你名下,只是因该房被锁无法进入。针对此情况,你方可授权员工或当地律师到该房所在地邀请该房的邻居及公证处,向其出示你方对该房的权利证明,将该房锁打开,对现状及房内的物品进行照像并公证即可,若有物品,可列清单,由见证人签字并公证,做好上述工作后,你就可以完全处置你方所有的该房产了。
2009-11-27 23: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