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因为和外地人土地纠纷把人家赶跑了 。结果人家雇佣了很多混混来我们村大人、把我二叔打的昏死过去(最后死了)了。还打伤了很多人。我爸爸还有小叔开始没有参与,得知被打的是自己兄弟时就和村里人一起去了。把他们打跑了 但是抓住了几个人。然后我爸爸看见我二叔不行了就交了救护车去了医院,被抓住的人也去了医院,取得时候好好的但到医院却突然死了,办案人员却把我爸爸和小叔抓去了说是他们打死的。可是明明是在我爸爸走后村里的人大四的,最后我爸爸被判了七年,我小叔被判了六年,我不知道我家是不是被冤枉了,请求你们给我纸条明路,感激不尽,如果你们需要更详细的资料 请加我qq 794383866 谢谢你们了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该案如你所述,应为冤假错案,理应通过申诉予以纠正,还你亲人以清白!涉刑案件需要细致地审查相关的证据,来最大限度地反映当时的原始状态,可以的话,可将详细资料发至我的邮箱:sucunyelawyer@163.com,我们在审查证据材料及进一步了解基本事实后,做出案件评估,来确定最终是否能办理此案件。
2009-11-28 08:30:52
你爸爸和你小叔确实没有参与打人的行为,该死亡结果不能由你爸爸和你小叔承担,法院判决其承担刑事责任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及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你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再审,对你爸爸和你小叔的案子重新判决。
2009-11-28 09: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