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姐弟二人,我父母和我姐姐合资买了一套房,各出资50%,房产证上写的是我母亲和我姐姐的两个人的名字,后来为了我姐姐小孩读书转户口的事情,把我母亲的名字去掉了,只有我姐姐一个人的名字。请问这样的房子我还有继承权吗?
首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产以登记为准,现在房产证上只有你姐姐的名字,那么房产应属于你姐姐个人的财产。在发生继承的情况下,先由她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2011-09-21 14:57:06
你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在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情况下你不享有继承权利
2011-09-21 14:46:39
转到你姐姐名下的时候,应该你母亲赠与给你姐姐了,就看你母亲和你姐姐还有没有私下的协议。Q Q1508661101
2011-09-21 16:05:58
关键看你母亲名字去掉时,取得了谁的同意?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2011-09-21 16:15:53
你好! 需要根据你母亲赠与你姐姐的部分是否经过了父亲的同意,因为属于你母亲部分的份额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经你父亲同意。
2011-09-21 16:50:50
50%应当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去名时不知你父亲的态度和意见如何。
2011-09-21 18:41:32
您好: 要看案情。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09-21 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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