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结婚证书,同居六年,并有一小孩,受法律保护吗?如果离婚要走什么程序?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你们之间没有办理结婚证,说明你们不属于婚姻关系,《婚姻法》中认定为同居关系,所以你们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上婚姻关系的保护的,不需要办理离婚。对于这种情况建议你们协商。
2011-09-21 15:11:09
你和对方之间存在的是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如果双方不能继续同居生活,可以向对方表明自己的态度,然后分居就行了。如因孩子的抚养协商不成发生争议,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2011-09-21 15: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