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病例,医疗事故鉴定说医院救治不及时,手术记录手术顺利,出院记录不手术顺利是缺陷,不是医疗事故,司法过错鉴定说有过错,还说手术记录手术顺利,出院记录不手术顺利前后矛盾,推定为不顺利,法院对两个鉴定都予以确认,我们家属认为病历前后不一致应是篡改病历,篡改病历被医疗事故鉴定说成不属医疗事故,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应确认医疗事故鉴定,是吗?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医学会鉴定。
2011-09-21 21: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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