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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理由?

咨询者 : fa281279 - 广东     时间 : 2011-09-21 21:00:15    状态 : 已解决



男方把夫妻生活讲与他人听,这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男方是直接说与他的母亲听,而男方所说的都是一些伤害女方子虚乌有的话,然后他母亲再说与一些亲戚朋友听,我觉得已经严重伤害女方的心灵了。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田洪涛   [北京]    13521944200

你好,如果认为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如果是误会,可以多沟通。

2011-09-21 21:37:48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2011-09-22 08:19:29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1、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离婚,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2、法院判决准不准予离婚的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2011-09-22 1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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