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从平煤集团一矿调到平煤梨园矿,期间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在河南理工大学委培脱产学习。签订协议是,在此期间,单位交纳三金,每月生活费450元。因为不在梨园矿单位,每月生活费450元都打在工资卡上,临近毕业回到单位,才发现医疗和养老两项保险金,单位在此期间没有交纳。原因是梨园矿把我当初转到那里的养老保险交割单丢失了,到现在也没有补出来。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单位应该补交;否则申请仲裁。
2011-09-22 08:40:26
可以先找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011-09-22 10:38:3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1-09-23 06: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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