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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委会动用其他承包地给无地村民补偿?

咨询者 : fa281546 - 辽宁     时间 : 2011-09-22 12:12:40    状态 : 已解决



辽河流域建湿地,退耕还河,占用了大量村民的开荒地(部分有承包权)、耕地、村机动地。 问:1、村里新生儿等无地的人是否有分的土地或者土地补偿金的选择权?理由什么? 2、乡政府和村委会拒绝给予新生儿等无地人补偿,而是占用开荒地(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的土地给新生儿补地,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 3、村委会不动用机动地的补偿款给无地的农户补偿,而是分割开荒地承包户的土地,是否侵犯开荒地承包户的优先承包权?理由是什么? 4、机动地被占,赔偿款是不是应该优先补偿无地人的土地赔偿款?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由村民大会决定。 2、不合法,应荒地按谁开荒归谁的原则,因此,要给新生儿补地,只能用村里的机动地,不能用农户已经取得的承包地或开荒地。 3、侵权了。 4、机动地被占,补偿应归集体,具体分配由村民大会决定 。

2011-09-22 12:34:28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村里新生儿等无地的人属于本集体的成员,应该和其他村民享有平等地待遇,应该可以获得土地或者土地补偿金的选择权。 2、乡政府拒绝给予新生儿等无地人补偿,将别人的土地分给新生儿属于侵权的违法行为,侵犯了土地承包人的合法权利,其做法是不合理的,如果没有机动地可分,应该给予新生儿经济补偿金。 3、村委会不动用机动地的补偿款给无地的农户补偿,而是分割开荒地承包户的土地,这种行为属于侵权的行为,村委会和开荒户属于承包合同的关系,村里擅自收回土地属于违约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机动地被占,赔偿款属于集体的财产,应该优先补偿给无地的人,这样做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

2011-09-22 14: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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