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是非婚生子女,4月大。但孩子的父亲拒不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以没有支付能力为由,拒不执行给付,我该怎么办?申请法院执行后,有什么办法,原告能拿到抚养费用。
你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以及 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你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直接执行被告的财产。
2009-11-29 15: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