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是共同财产吗??

咨询者 : fa281656 - 河南     时间 : 2011-09-22 15:23:27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和妻子2005年5月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时房子价钱为10万元,我分得5万元,把住的房子协议给了妻子,未变更房产证名字.办手续2个星期许因妻子苦苦哭求,为了孩子,我又搬回去住,直到一年后才办的复婚手续,现妻子又要离婚,房子还是共同财产吗?烦请回答,多谢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不是,因已办理离婚协议,房屋属于你妻子。 你们再得婚的,房屋为你妻子的再婚前个人财产。 需要变成共有财产的,需要你们之间另行约定为夫妻共有并公证。

2011-09-22 19:36:03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属女方个人财产。

2011-09-22 16:10:50

丁光华   [河南]    13137357799

已经不是 了

2011-09-23 06:57:5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