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问一下哦,我在考试的时候,手受伤了。因为我是学素描的,削铅笔时导致小手指与手掌之间的筋脉断了,需要动手术的,学校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你的手是在考试的时候受伤的,学校应该承担适当赔偿责任,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7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你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受伤的,学校属于受益方,应该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
2009-11-29 16:08:07
我不能同意魏律师的的看法:首先,在民事责任的归责原理中,在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适用受益方适当承担责任的原则的前提,是在当事人双方的关系中不存在对价的关系,在对价的的关系中,不能适用此原则;其次,咨询人的受伤显然是其个人的不慎造成的,所以本案并不存在双方均不存在过错的情形。据此,我认为要求校方承担一定的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2009-11-29 16: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