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想问一下,原告以侵犯其肖像权将我和另一被告诉之法院,一审和二审均判我两被告赔偿原告100000元人民币,因我的确没有实施原告所说的侵权行为,故我现拒付赔尝,现我正在审诉中。 现我因没房屋居住,而且房价直涨不停,所以想尽早买套房子。 我的问题是:我如果买房子会不会被强制执行了,(我不在乎家庭里的材产纠纷)我想用我老公的名义买会不会被强制执行掉。这个案子的法人是我。不是老公。
你是法院判决书的赔偿责任人,你老公不是,如果买房屋写了你老公的名字,你老公没有赔偿的义务,法院不会执行你老公的财产的,所以该房屋应该写你老公的名字,这样是合法的。
2011-09-22 20: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