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我爷爷的名字,可是爷爷去世,我奶奶要把房产证过户她的名下,要不要通过儿子签字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你的咨询较简单,情况介绍较少,一般该房虽写的你爷爷的名字,但应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你爷爷的一半份额在其去世时已发生继承(在无合法有效遗嘱处分的前提下),其继承人包括你奶奶及其儿女,因此,该房产的过户需要所有继承人签字同意方为有效。
2009-11-29 19:06:54
你奶奶将房产证过户到她的名下,是需要儿子签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根据该条规定,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其父亲的遗产有继承的权利,未经儿子的签名,是不能过户的。
2009-11-29 21:28:33
房屋属于你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每人拥有一半份额。你爷爷去世后,属于你爷爷的一半房屋所有权成为遗产。若无遗嘱,适用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你奶奶与你父亲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你爷爷所留遗产。所以,你父亲若不放弃继承,你奶奶无权将遗产过户到她的名下。该房屋的一半属于你奶奶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2009-11-30 10: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