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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的规章制度我没有签名确认,,法院是否认为我不知情??

咨询者 : fa110571 - 上海     时间 : 2009-11-29 19:12:36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公司的车辆办牌员,由于我公司和车管所等单位有业务关系,为了搞好公司和他们的关系,我经常用公司的车借给他们相关人员,以便开展工作,领导也是默认的.突然有一天,公司说不可以将公司车辆外借,我的行为是违反公司相关流程,要给我警告处分.我不服,并上诉法院,理由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手册上并没有说明车辆规定不能外借的条例,而且我本人也没有签字说明知晓公司的规章制度.法院是否采信我的说法?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你的理由在案件具体处理过程中是可以如是说的,但劳动争议应先到劳动仲裁解决,不清楚你的情况是如何处理的?

2009-11-29 19:15:46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由单位举证证明公司章程有这方面的内容,并且已经公示

2009-11-29 19:17:20

任济舟   [上海]    15316556340

用人单位的处分是错误的。建议聘请律师解决。

2009-11-29 20: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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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如果公司有相关规定,您经常借车的行为不至于延续至此,您可以主张不知情。即便是违反规定,也是单位主管车辆的领导的责任。 (2)对单位的处罚不服的,应先经劳动仲裁,然后才可以诉讼。

2009-11-29 20:49:0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本人没有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上签名,视为你不知道单位的制度,法院会采信你的说法的,常理是这样判的。

2009-11-29 21:24:37

单薇   [天津]    15002265971

是否采信你的说法,还要看对方是否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规章制度已经明示给单位职工。单薇律师QQ号码:760187599

2009-11-30 09:39:15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企业规章制度需要给职工公示,但没有法律规定需要职工签字认可。

2009-11-30 10:27:57

朱守侠   [上海]    15900582009

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应该是不能作为仲裁或诉讼的依据的。 但是即使没有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据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原则,你也不应该在公司领导不批准的情况下将公车私借,所以我认为你在仲裁或是诉讼时会不利的。

2009-12-01 16: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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