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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问题?

咨询者 : fa110574 - 广东     时间 : 2009-11-29 19:36:35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你好! 我邻居有位60多岁有老太太,她和儿子打官司要求儿子偿还当年所借的债务(累计大约20万)用于医病,但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判的结果是:要她儿子和儿媳分开财产后才用她儿子的哪部份来偿还所欠的债务,如果他们夫妻财产分开后分就达不到偿还的数目。请问律师这样是否会给被告可以有逃避还债的理由。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这应是先确定了该债务系儿子的个人债务,因此不能以共同财产来承担个人债务,个人财产不足承担的,在出现或发现新的个人财产时仍可以恢复执行。

2009-11-29 19:56:0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首先要区分这笔债务是儿子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之间的财产时必须要清晰的,才能确定偿还的责任。

2009-11-29 21: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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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该债务为其儿子的个人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要用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他儿子的那部分偿还。 (2)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要用儿子夫妻的共同财产来偿还。

2009-11-29 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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