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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算交通肇事逃逸嘛??

咨询者 : zionshine - 江苏     时间 : 2011-09-22 22:56:42    状态 : 已解决



昨天早晨,我车与电瓶车相擦(大家都正常行驶),当时我不知情,我从左后视镜看见没什么就走了,大约行驶了50米,从车内后视镜看见有人倒地,就掉头回到案发地(靠边停车),下车忘记带手机,就让路人帮我报警,交警也拍照了,算我全责,送到医院,经查牙齿破损3颗,左脚拇指骨折(正住院)医药费都我垫付的,这算逃逸吗?但受害人,硬说我逃逸,求详解!感激不尽!

  最佳答案

张留安律师   [河南]    13937972431

你说的情况不算逃逸。事故发生时你没看到,发现后及时到现场,并积极救助伤员,交警队也不能按逃逸处理。

2011-09-22 23:12:49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舒胜来   [北京]    13601099219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您的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

2011-09-22 23:08:15

刘建平   [江苏]   

不属于逃逸。

2011-09-23 00: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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