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后一个月后鉴定为轻微伤,但受到内伤还在继续还在想办法重新鉴定,受伤一年内还在陆陆续续的在医院看病(受伤影响)。
你说的诉讼时效应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68:“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只规定计算。
2011-09-23 08: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