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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孩子?

咨询者 : fa281938 - 福建     时间 : 2011-09-23 13:13:06    状态 : 已解决



我已有一个儿子9岁,很想收养一个女儿,对方有两个女儿,最近又生了一个小女儿未满一个月要送养,请问我可以收养吗?需要如何办理手续呢?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陈平凡   [湖南]    13397516088

你好, 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周岁。但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六)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七)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八)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作为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一)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二)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三)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很遗憾,您不具备收养的条件。

2011-09-23 20:40:44

陈奇斌   [福建]    13720890151

可以办理的

2011-09-24 11:59:37

周兴芳   [福建]    13075837906

可能不符合收养法的规定。

2011-09-24 1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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