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和现在的丈夫都是二婚,现在的丈夫有一女17岁,姐姐有一子归前夫抚养。居住的房屋是现在的丈夫结婚前买的。丈夫家人要求写一个协议,若现在的丈夫去世,姐姐有居住权,继承权归继女所有。姐姐可以居住直至去世。这个协议能不能写,有没有法律效应?写了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1、因为是你姐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姐夫有权处分该房屋,有权生前处分房屋,也可立遗嘱指定由谁继承。 因此,写不写该协议应由你姐夫决定,你姐与你姐夫的家人不能决定 。 2、你姐夫写了该协议的,在他去世后该协议有效。但你姐夫作为产权人,在写了这个协议之后,也可以重新立协议,推翻之前的协议。
2011-09-24 20: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