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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以手续未完,并以旷工为由,冻结工资合法吗??

咨询者 : laisj008 - 重庆     时间 : 2011-09-23 15:51:54    状态 : 已解决



7月18日,我提出了书面申请,8月20日我办理第一个手续,但之后以我电话打不通为由,不予办理手续,然后8月21日后我没再上班,公司以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旷工为由,本月不办理手续,说一个月后再办理,但今天询问他们,他们确说要国庆节后才给予办理,这合法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道平   [重庆]    18996051418

不合法,公司是故意刁难你。你可以投诉劳动监察部门

2011-09-24 14:19:56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不合法,不论哪种原因离职,用人单位都应在交接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2、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因此,你于7月18日提出辞职,至今已经2个多月,单位仍未办理,已属于违法,你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及时结清.

2011-09-24 21: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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