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的一个女同事(当事人),早在几年前下岗失业,其父母在其孩童时期已离异,随母生活,母亲也有精神病。前些时候,其父因救一妇女,并被婚骗,造成房屋被骗卖,就此与房屋买方发生房屋纠纷。 买方多次到买房冲砸,其父是已退休的孤老头,也无其他住所,无法,便告知当事人帮助解决。在最后一次买房有多人到其父家冲砸时,当事人请原来的同事帮忙吓唬吓唬一下对方。 事发后因有持铁棍,并造成对方有一人软组织受伤,公安将这样的房屋纠纷定性为聚众斗殴对吗? 近日就要宣判了,想想当事人已很不辛,丈夫离她而去,现在还拖着一个刚刚上学的女儿,对于一个弱势无助的人,我们为她紧急寻求帮助。
是否构成聚众斗殴罪,关键是你的女同事主观上是否有聚众斗殴的故意,客观上是否有聚众斗殴的行为,这才是界定的标尺。建议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2009-11-30 13:35:45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你的陈述,我认为不构成此罪,但要经过阅卷才能定性。
2009-11-30 14:46:26
聚众斗殴罪是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目的,侵犯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主体,而这名老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实施的行为,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请委托律师为其辩护。
2009-11-30 15: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