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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6级一次性赔偿多少钱??

咨询者 : fa110621 - 河北     时间 : 2009-11-30 13:01:16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各位律师,我是河北人,我在2000年发生工伤事故,已经鉴定为6级工伤,小腿截肢了,按了假肢,我想和公司一次性解决清,不知道能赔多少钱?现在正和公司打官司呢?我很着急,拜求各位律师给算算。衷心谢谢各位!!!!!!!!!!!! 假肢多少钱?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李全永   [河南]    13949012080

结合当地的收入等具体事宜,可咨询当地律师。

2009-11-30 14:41:43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前12个月本人的平均向工伤保险部门的月缴费工资(应由工伤保险部门支付,若单位未能交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按该标准支付给你);单位或安排工作,否则应按个人工资的60%支付伤残津贴;若你想同单位一次性解决,也就是亦想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向你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你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及伤残就业补助金30个月的你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对于假肢的费用,你可以凭与社保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你需更换的次数及总金额来计算出来,其亦应由社保或单位支付其费用.你可依据上述标准自己计算,工伤的待遇如伤残津贴都不是一次性待遇,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的,因此你亦要考虑。

2009-11-30 14:50:4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伤情已经构成6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假肢的费用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准。

2009-11-30 14: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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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09-12-10 13: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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