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08年9月2日在厂工作冲床时因机器故障把右拇指压伤,连续住了3次院快一年才好。现在评残为七级。我发了两次工资一次400,一次1600。所以没有平均工资算,那厂方怎么赔偿?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我住院还有生活费可能用了快两万。我在中山市。...
你好: 《工伤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09-12-01 09:19:27
你的伤情属于七级伤残,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09-12-01 10:31:09
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09-12-01 1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