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方欠我钱,但是我们同在一个省,两个县,相隔200公里,我应该去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还是在我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呢?谢谢!
在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2009-12-01 10:4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你应该到对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2009-12-01 10:41:51
你好: 应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009-12-01 10:44:35
在被告居住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或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
2009-12-01 10: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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