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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不给内退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是否违法??

咨询者 : fa110686 - 辽宁     时间 : 2009-12-01 10:38:50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沈阳汽车车桥厂的内退职工,2005年企业与韩国企业合资,我们内退职工的一切事物已无人过问,到现在企业已经已经一年没有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已经一年没有发工资【内退工资仅200多元】,内退职工到退休年龄时要自己垫付所欠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交不给办理退休 。我们三次上访省信访办国资委答复是回单位解决。这种解释是否正确,我应该怎么办,怎样才能按时交纳养老保险。我该通过什么途径主张我的权力。请您给解释一下。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吴远国   [重庆]   

请向当地劳动行政监察执法大队投诉

2009-12-01 10:43:3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企业没有为你们办理社会保险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企业的行为违反了该条第六项的规定,你们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去投诉,要求补办社会保险,支付拖欠的工资。

2009-12-01 10:47:26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你好: 内退全称应叫“内部退养”或者“内退内养”或者“离岗退养”,严格来说并不是真正的办理了退休手续,只是在单位内部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但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不过这些人的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到达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已办理厂内离岗体养或退养手续的原固定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其离岗休养或退养的有关文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也就是说,内退人员与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应当为职工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2009-12-01 10:48:2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单位不予补缴社保费用,是违法行为,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09-12-01 10: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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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权。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009-12-03 14: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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