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在民事婚姻纠纷中被告应诉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咨询者 : fa282536 - 陕西     时间 : 2011-09-25 13:59:07    状态 : 已解决



男女双方通过他人介绍相识,于2011年7月在双方父母同意之下,双方共同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自办理之后,按照当地风俗男方给女方彩礼钱五千元,以及后来男方父母相机供给女方一千伍佰元整。自此之后男女双方感情不和,女方于2011年9月,以双方感情不和为由,相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要就离婚,以及诉讼费用用被告承担。现作为男方应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最好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011-09-25 14:30:00

张留安   [河南]    13937972431

女方起诉离婚,你接到起诉状后,要提出书面答辩状,答辩状的内容,首先,对是否离婚说出你自己的意见,其次,财产分割问题,第三,对婚前彩礼如何返还的问题提出你的意见。向法院提出书面答辩意见。开庭时,向法院通过对你有力的证据材料,通过举证、质证、辩论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这样会更准确、更有效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011-09-25 15:36:01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关于供给女方,属于赠与,婚后接受赠与,属于夫妻共有。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婚后财产一般平分,诉讼费用由法院依法判决。 3、关于彩礼,因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能退彩礼,但能男方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2011-09-25 21:04:48

白清忠   [陕西]    13992685012

聘请律师代理。

2011-09-25 22:09:56

张占杰   [陕西]    18629509809

积极应诉,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011-09-29 15:10:1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