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领养的小孩,当年和养父母的亲生子女一起分得政府的宅基地和住房。 现在其他老人都已经去世,只剩下我和小辈们,我的户口已经从村上签到镇上,是否还可以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后续的拆迁收益
一般宅基地使用是供集体户口内的村民享有,如果当时造房申请表有你的名字而且也出资出力的,在拆迁时可以享有一定份额。希望对我的回答作出评价,孙律师助您维权。
2011-09-26 11: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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