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由于朋友在石矿做工被石头砸伤左脚,老板不出1分钱,经我在劳动局工伤签定和伤残签证后,经劳动局仲裁赔偿7万5千200元,老板还是不出钱,劳动局也拿他没办法,请问律师?劳动局可以强制执行吗?如果不行,那应该怎么办啊? [法制日报手机报]读者提问(最佳满意答案将刊登在手机报上,并署解答律师姓名)
你可以依据生效的裁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09-12-01 11:30:36
您好: 建议您朋友拿着劳动仲裁裁定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9-12-01 13: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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