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港商在大陆香港两地各有一间电子公司,法人代表都不是他,请大陆人在香港公司操作。该公司进行来料加工,走私大量电子原件。该幕后老板,被捕后否认自己是老板,现在两间公司都没了,他应该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怎样才能使他受到法律制裁? [法制日报手机报]读者提问(最佳满意答案将刊登在手机报上,并署解答律师姓名)
这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问题,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都确实充分,那就不能对他治罪。以你的上述描述来看,他可能触犯的是走私罪。如果你向让他受到法律制裁就可以搜集一下证据提供给办案的公安机关。
2009-12-05 21: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