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快满两年了,公司一直让我签的是劳务合同,今年2月份我曾书面申请签订劳动合同并拒绝公司续签劳务合同,事后领导以一些小错误批复不同意书面上交到了人事部,后来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现在我想辞职了,请问我签的劳务合同合法吗?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我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吗?
内容不违法的,合同有效。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2011-09-26 15: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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