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农民工帮一包工头干活,与包工头以及上头的发包方均不存在劳动合同。11年9月我在工作中一只眼睛被枪钉刺伤眼睛,摘除了玻璃体。眼睛可能会失明。我想咨询一下 1、如果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法院才能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 2、我应该先找哪个机构做伤残鉴定? 3、没有劳动合同,我需要先找劳动仲裁委员会吗? 4、包工头和发包方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属于雇员人身损害的,先报警处理,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解决,必要时候,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处理。
2011-09-27 06:40:45